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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重大政策措施 布局省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

原标题:省委省政府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布局省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省域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进程。

省委省政府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改革主线,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遵循,以“双安双创”(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示范引领行动为载体,力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提前完成中央要求的各项任务,继续保持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任务,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基本相适应;到2025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食品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5:1;力争在2030年前全面达到中央有关指标和要求,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食品产业具有国际竞争力,食品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群众美好饮食需求全面满足。

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提出了“六化”的要求。一是“工作责任清单化”,要求制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事权清单,推进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二是“监管手段现代化”,推动“标准化+监管”、“互联网+监管”、“科技化+监管”,到2025年建设5-8家省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重点实验室。三是“风险管控常态化”。统筹省、市、县三级抽检事权,抽检量达到4.5批次/千人以上,推行靶向性抽检。四是“全程监管体系化”,强化源头治理,实行风险分级管理,落实网络销售、订餐平台责任,扩大“阳光厨房”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犯罪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制度。五是“社会共治多元化”,加强普法和科普宣传,深化“四个你我”活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六是“食品产业品质化”。统筹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农产品认证制度等改革,开展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行动,加快浙菜振兴,深化食品领域放心消费建设。

省委省政府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对乡镇(街道)食安办按照星级管理要求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将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保障力度,强化资金使用效能,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置,按要求购买第三方服务,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形成了《浙江省食品安全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确保中央规定的各项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在我省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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