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给未成年人最优司法保护
面向阳光,把阴霾甩在身后
——重庆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给未成年人最优司法保护
“我看见学校保安刘某摸了女同学,这是检察官说的猥亵行为。”一名男生向派出所报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这是发生在重庆市城口县的真实案例。检察官上完法治课后,一名男生勇敢地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发生在校园里的恶劣行为。最终,法院以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禁止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学校校园保安及其相关职业。
2019年12月20日,该案作为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这些保护未成年人举措被列入最高检五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未检品牌“莎姐”的发源地重庆市检察机关对此做了很多有益尝试。
在孩子心里种下法治种子
培育青少年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至关重要,同时也要教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提起“莎姐”,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不少学生都听过“莎姐”的法治课。城口县检察院在某偏远乡镇学校建立了留守儿童司法保护“莎姐”法治工作站,上文提到的案例就是该院在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工作的情况下,引导同学说出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
“哪些部位不能别人碰?”“遇到坏人该怎么办?”
“我知道!老师和检察官姐姐都教过!”
2019年12月24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莎姐”团队检察官陈鹏宇在该区马王小学为同学们上法治课。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个二年级学生和一个四年级学生,两位同学的回答都十分明确且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法治思维也在他们心里生根发芽。
记者了解到,马王小学是一所接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在校学生820名,其中不少家长疏于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我们和检察机关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定期开展法治讲座,还开办了家长学校,共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马王小学校长刘怒说。
连续7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近两年又针对留守儿童监护缺位、法治意识差的情况,将法治教育的重点转向乡村,通过流动的法治课堂和法治驿站,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护意识。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法治进校园”在全国开展得如火如荼。2019年6月,最高检“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再出发,走进“三区三州”,“莎姐”团队的检察官们作为巡讲团成员,也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送去了优质的法治和自护教育课。
把有前科的人挡在门外
正如城口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学校保安猥亵儿童案,许多未成年人受到的不法侵害往往来自身边人,保护的关口前移就显得尤为重要。
2019年7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教委会签《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据介绍,该系统可查询2013年4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信息,特别是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案件信息。
为了把有前科的人员阻挡在门外,从源头上防止教职员工性侵学生事件的发生,《办法》规定,全市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原则上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相关案件在办理中的人员,作暂缓招录处理。
“我们对全区所有在校保安进行了拉网式查询,包括犯罪记录、身体状况、年龄等关键信息,在涉罪信息查询系统上共查询300多人次。”大渡口区教委副主任张宁说。
据重庆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陈萍介绍,该系统自2019年7月上线运行以来,该市范围内共查询3.2万人次,发现有前科禁止准入的有2人,其中1人曾犯故意伤害罪,另1人曾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出台类似规定,在教育领域对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者进行“验身”与“拉黑”。广州市检察院上线运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上海市检察机关联合16家单位建立了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防止有曾因包括性侵害未成年人在内的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处罚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等。
“检警医”共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进入重庆市中医院一个普通的办公楼里,没有工作人员引导还真不容易找到这个地方。这里是由重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主导,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重庆市中医院共同建立的重庆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这里没有明显标志,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介绍。
中心于2019年8月21日建成。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根据案件情况,在专门办案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权利告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其他救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
2019年9月8日下午,一名13岁女童在妈妈和检察官的陪同下,来到“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成为该中心救助的第一个未成年被害人。
“当时我在出门诊,突然接到检察院的电话,说救助中心准备投入使用。”李延萍说,她也是“莎姐”志愿者团队的一员。
记者来到中心等候区,这里窗明几净,头顶的“蓝天白云”让人心情顿时放松下来,还有沙发、玩偶、书架,房间的色调是明快的蓝色,装饰得像家一样温馨。这里有150多平方米,除等候区、询问区外,还设有心理疏导区和医学检查取证区,是重庆市“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中占地面积最大、配套标准最高、功能划分最细的一家。
“检警医”紧密协作,有助于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切实提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该中心也能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全面、个性化救助,防止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目前,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重庆市已在江北、渝北、沙坪坝、九龙坡、开州等区县建成13个“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要‘没完没了’抓下去!”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多次强调。2019年12月20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阳光成长,检察机关要做的工作也“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