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省长林武签署第267号省人民政府令
代省长林武签署第267号省人民政府令
公布《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1月2日,代省长林武签署第267号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办法》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压实各级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职责、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体责任。要建立火灾隐患监测预警和定期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消防工作考评、失职追责、事故处理等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