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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一法官取保期间仍审案 两院长被免职

原标题:湖北汉川一法官取保期间仍审案,两院长被免职

新京报讯(记者李一凡)湖北汉川一法官被取保期间仍审案,当地纪委监委介入调查。今日(1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汉川市政府新闻办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原庭长胡敬中,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此外,两名院长免职,涉及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2018年8月21日,经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胡敬中取保候审。

2018年8月21日,经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胡敬中取保候审。

武汉市中级法院驳回胡敬中上诉,维持原判。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武汉市中级法院驳回胡敬中上诉,维持原判。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湖北汉川市法院法官胡敬中于2016年4月开警车窝藏通缉犯,警方将其刑事拘留后,其被取保候审继续回法院审理案件。2019年11月14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汉川市政府新闻办证实,针对胡敬中取保候审仍审理案件一事,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2016年4月,胡敬中因“驾驶警车帮助雷国光隐匿并购买电话卡供其使用”,涉嫌窝藏,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天被取保候审。让人意外的是,从2016年4月被取保候审到2018年10月的两年多里,胡敬中作为法庭合议庭成员,出现在了汉川市法院发布的近百份裁判文书中。2018年8月,胡敬中已被检方提起公诉。

2019年10月16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武汉市中级法院认定,胡敬中明知他人是犯罪人员而为其提供车辆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阻碍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武汉市中级法院驳回了胡敬中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汉川市政府新闻办获悉,针对网民反映“汉川市人民法院分水法庭原庭长胡敬中被刑拘取保候审后仍参与审案”,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完结。胡敬中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此外,另据上述部门通报,汉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孝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学伟免职,调离法院系统,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汉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忠东免职,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涉及汉川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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