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川法院:年末攻坚“骨头案”
陕西法院网讯岁末年初,天寒地冻,但延川法院执行工作却如火如荼,执行大厅人头攒动。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延川法院重点执行一批陈年案、骨头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延川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四年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
2014年7月的一天,刘平驾驶自己的机动三轮车到李青经营的钢材门市拉钢材,到门市院内龙门架处,他按照李青示意倒车,倒车时不慎将龙门架挂倒而砸伤自己。受伤后刘平先后在多家大型医院抢救和治疗,144个日夜,他身心备受煎熬,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终身与轮椅为伴。同年9月,刘平将李青诉至延川法院,法院判决被告李青承担原告刘平各项损失的40%即657350.91元。判决生效后,李青未履行相应义务,刘平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李青财产等情况做了详细调查,调查显示李青的门市已于诉讼前转移,无可供执行财产。其后两年内,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青户籍所在地山西省永和县及居住地江苏省盐城市调查,但均未发现其行踪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一筹莫展,案件一度陷入停滞。期间,延川法院多次为刘平进行司法救助,但救助款仍无法弥补他的损失,看着轮椅上的刘平,执行法官决定啃下“骨头案”。
2019年7月,执行法官再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李青名下账户全部冻结,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0月20日,执行法官远赴被执行人李青居住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法院在年执结案件近七千件的高压状态下,仍派出专人专车大力协助,两地法官先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多家银行实地调查,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房产,并迅速查封。后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妻子陈某红,并对她耐心释法说理,在法官的苦口婆心下,陈某红同意通过电话联系自己的丈夫李青。迫于法律的威慑,被执行人李青自知无法逃避,最终表示将委托律师前往延川法院与申请人刘平积极协商处理,并承诺如不能履行义务则拍卖其房产。
2019年10月25日,陕西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深化“三秦飓风•2019”执行专项行动,延川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并借此行动,誓为刘平案画上圆满句号。同年12月,执行法官多次主持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12月25日,刘平同意和解,并放弃迟延履行金,李青也承诺将剩余案款即567350.91元一次性支付。两天后,延川法院将案款567350.91元一次性兑现给刘平。至此,该起案件圆满解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