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为17.4万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
省人社厅数据显示:2019年,我省共为符合条件的17.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累计金额1885.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让24.2万贫困人员直接受益。
2018年,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政策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逐一为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贫困群体在政府代缴基础上,自主提高缴费水平,建立健全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落实财政资金,强化组织保障;双向核实信息,精准识别对象;倒排时间进度,建好明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质效。2019年,共为符合条件的17.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累计金额1885.15万元,代缴率100%。6.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共计1.4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让24.2万贫困人员直接受益。
按照人社部下发的社保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础数据,充分利用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开展人社扶贫情况动态跟踪及社保扶贫数据核实工作,动态掌握本地区贫困人员基本情况,精准定位社保扶贫工作对象和重点人群。对贫困人员参保信息、享受社保政策情况,以及未参保情况进行精细化管理。截至去年11月底,已为36.3万贫困人员建档立卡,并将以上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