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为顶尖人才送上大礼包:2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免租8年
■制图/乔雨
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东莞市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等一批重大事项。其中,《办法》提出:顶尖人才可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特级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或享受3年、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
东莞给顶尖人才送上大礼包
2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免租8年
《办法》提出人才安居采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综合补贴、租金优惠等。
《办法》明确人才安居对象和标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列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紧缺人才目录,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以及符合学历、技能等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属于《办法》规定的人才范畴,可纳入我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关于高层次人才方面,顶尖人才可享受200平方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特级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或享受3年、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对于包括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就业人才、新入户人才在内的基础性人才,给予综合补贴、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租金优惠。
《办法》提出,人才住房的规划布局要与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等规划相对接,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人才对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原则要求新供应用地项目等配建比例不少于10%的安居房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创新点与突破点主要包含六个方面。
首次出台全市系统性的人才安居规范性文件。目前,深圳、南京等地已出台系统性的人才安居办法,珠海、河源等地也在起草相关政策。我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涉及有人才安居内容,但未成体系。在愈加激烈的人才竞争以及人才住房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需向社会公布我市人才安居工作的系统性安排。
重点明确六类人才安居,覆盖各层次人才。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人才安居政策的基础上,《办法》增加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入户人才安居,覆盖高层次、基础型等各层次人才,进一步鼓励人才落户我市。
建立健全人才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办法》明确了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配租配售等具体规定。其中,在筹集建设方面,重点明确政府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的主要方式包括新供应用地建设、新供应用地项目配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各类存量房源盘活等方式,并重点突出双“10%”原则,即原则上要求新供应用地项目、市政府主导类城市更新项目配建比例不少于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以加快人才住房房源筹集。
人才安居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结合。《办法》一方面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让其通过租住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减轻政府筹集房源的同时,提高住房使用效率,减少住房空置;另一方面,鼓励新就业职工入户、新入户人才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通过专业运营管理手段,提升人才居住质量。
加强与省级人才安居政策和市场调控的衔接。一是允许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与本市有关人才安居优惠政策。二是允许顶尖人才、特色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即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无须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
充分发挥镇街(园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一方面强调各镇街(园区)是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与配租配售的责任主体,要积极推进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和配租配售。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在符合配套用房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人才住房,享受相关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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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建设先锋渔港:
到2025年建成现代渔港新体系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我市以提升避风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为核心,以广东省二级渔港建设标准为参照,重点建设先锋渔港。到2025年建成以先锋渔港为主,避风能力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生态良好的现代渔港新体系。
《规划》以现有渔港的改扩建升级为主线,统筹全局,打造协调统一的渔港体系;重点发展捕捞交易等传统渔业产业,兼顾发展电子交易,休闲旅游等现代渔业产业。《规划》分2018年至2020年的先行探索、经验积累阶段;2020年至2023年分类建设、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至2025年提升完善、强化功能阶段共三个阶段进行。
(首席记者李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