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宝龙底价31.2亿获珠海一宗地 需配建大型商业综合体

原标题:宝龙底价31.2亿获珠海一宗地需配建大型商业综合体

新京报快讯(记者赵昱)12月31日,珠海市以31.2亿元底价出让一宗涉宅用地,受让方为上海鹏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宝龙地产间接控股。

公告显示,该地块位于金湾区双湖路西侧、金铭东路北侧,土地性质为居住、商业、商务、旅馆业、城市道路用地;土地面积约为19.39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43.19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最大约为24.68万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最大约为10.15万平方米,商务用地面积最大约为5.89万平方米。

根据出让条件,该地块内需建设一个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即购物中心)。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之日起90日内,与天河城、大悦城、爱琴海、正大广场、美邻汇、万象城、宝龙城、来福士、恒隆广场等国内外知名购物中心品牌签订进驻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

此外,地块的酒店功能部分须按五星级标准建设,配备具有会议、展览、商务功能的交流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

新京报记者赵昱

编辑武新

三部委:针对现有外商企业,《实施条例》实行5年过渡 三部委:港澳投资者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