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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家商标侵权被判赔千万,小米:不影响使用,将提起上诉

原标题:米家商标侵权被判赔千万,小米:不影响使用,将提起上诉

米家商标侵权被判赔千万,小米:不影响使用,将提起上诉

新京报讯(记者许诺陈维城)12月31日,针对昨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十款“米家”产品构成侵权并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的判决,小米集团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十款产品涉嫌构成侵权,法院判决小米赔偿1200万

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30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消息,本案原告联安公司拥有“米家”注册商标,其起诉指控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在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机云台版、智能摄像机1080P、小白智能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烟雾传感器报警器、门窗传感器、天然气报警器等共计十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米家”标识构成侵权,遂提起诉讼,主张总计7800万元的赔偿(计算到2017年12月4日)。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公司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联安公司维权合理开支103767元。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被控侵权“米家”标识与“MIKA米家”注册商标标识构成近似,小米通讯公司的大规模使用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联安公司的商品来源于小米,即产生反向混淆。

在判决中,杭州中院还特别梳理了一个时间关系:联安公司注册涉案商标的时间是在2012年,而小米方面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时间是在2016年。因此,本案并不是抢注他人商标再提起诉讼的情形,联安公司注册本案商标并无恶意。

本案原告联安公司为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旗下拥有“MIKA米家”“小控”“SOWCON”等注册商标品牌智能产品,定位是“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专业服务商”。

而小米则在31日发布的声明中表示,联安公司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而小米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小米公司早在2014年8月,就对“米家”商标进行了布局。并且,从2015年5月开始,小米公司针对“MIJIA"、图形及组合还进行了全类别的申请。截至目前,小米公司名下共有140余件“米家”相关商标,近140件“MIJIA”相关商标,覆盖众多品类。

小米方面表示,联安公司申请注册的第10054096号“MIKA米家”商标,仅核定于第9类,指定报警器、电锁、电线、防盗报警器、扩音器喇叭、录像机、声音报警器、网络通讯设备、扬声器音箱等商品。本次诉讼中仅仅涉及小米10款产品的商标使用争议,小米的“米家”商标绝大部分权益完全与此无关。

法院认定产品利润率不低于30%,小米方面认为背离事实

本案一个引起关注之处,在于法院在计算赔偿金额过程中,认定小米上述侵权产品的利润率不低于30%。这大大高于小米在财报中披露的IoT产品平均利润率。小米11月27日发布的今年三季度财报显示,公司的IoT与生活消费产品业务毛利率为12.8%,而去年同期的毛利率为10.5%,毛利率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智能电视和笔记本电脑业务的毛利率提升。

杭州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在计算赔偿金额的过程中,为尽量精确计算,法院对京东方面提交的进货发票中载明的其从小米通讯公司进货时的进货价,与京东网页上销售价侵权商品的销售价作对比,可以计算出京东销售涉案侵权商品的利润率约在30%。小米方面除了京东的销售渠道外,销售侵权商品的“小米商城”、天猫“小米官方旗舰店”“小米之家”均是直营,即由小米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其利润率显然不应低于作为中间商的京东的利润率,据此可以确定小米的利润率不低于30%。

小米方面31日的声明指出,公司并不认同一审判决中提及的利润计算方法。小米此前已告知法院,2018年报中已披露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1%。尽管不同品类净利润有所不同,但一审判决中所言30%显然极大背离事实,对此公司深表遗憾及强烈异议。小米还表示,将及时提起上诉,尽快解决双方争议,维护小米自身正当权益。

新京报记者许诺陈维城

编辑刘晓阳校对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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