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揭晓我省1个集体两名个人上榜
为展现全面依法治国新成就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者风采,12月27日,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评选活动在北京落幕,我省1个集体2名个人获得殊荣。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评选活动于2018年11月启动,我省推荐上报20名候选人。司法部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选等环节,从全国605名候选人中评选出201名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其中好榜样个人192名、好榜样集体9个。我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吴春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甘玲荣被评为“好榜样个人”、门源回族自治县东川镇365调解室被评为“好榜样集体”。(卢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