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12月26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查询利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全省法院已全面实现了诉讼档案的“异地查阅、跨院服务”。当事人只需到距离最近的法院,即可在线申请查阅全省法院的诉讼档案材料,最快3到5分钟即可完成查阅,并可现场浏览、打印或刻录。
据介绍,为保障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全省法院已建立起联络员制度,各级法院均确定了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档案查阅利用的相关工作。该项举措将极大便利诉讼当事人进行电子诉讼档案的查询利用,对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决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四川高院是全国首个实现全省电子诉讼档案异地查询的高院。
四项服务内容
方便电子诉讼档案查询
根据通报,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根据查阅利用主体的不同,提供了四项具体的服务内容。
一是为当事人提供本院诉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即当事人及代理人可在诉讼服务中心快速查阅利用本院已结案并归档的电子诉讼档案。
二是为当事人提供异地法院诉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即当事人及代理人可在任何一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查阅利用全省国内任何一家法院已结案并归档的电子诉讼档案
三是为法官提供本院诉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即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可直接在线申请查阅利用本院已结案并归档的电子诉讼档案。
四是为法官提供异地法院诉讼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即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可直接在线申请调阅全省任何一家法院已结案并归档的电子诉讼档案。
据介绍,2019年11月1日以来,四川全省三级法院即开始了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工作的试行工作。从试行效果来看,全省三级法院共受理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4万余人次,其中异地査阅利用1500余人次,有效查阅利用率达100%。
五个查阅步骤
最快3到5分钟即可完成查阅
电子诉讼档案查询如何查询,需要什么手续,多久能完成?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一般包括查阅申请、档案检索、审核登记、查阅授权、查阅利用五个流程。
第一步:查阅申请。
相关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可到全省任何一家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档案服务窗口,申请查阅利用全省法院相关诉讼档案。不同类型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不同:案件当事人需持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律师应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诉讼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步:档案检索。
在收到档案查阅申请后,档案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根据档案所在地法院、案号或当事人姓名等信息,利用全省法院电子诉讼档案査阅利用系统对相关档案进行检索。目前,全省法院已归档的所有非涉密档案均可被检索和查阅。
第三步:审核登记。
档案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完成档案的检索工作后,即刻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查看相关证件材料的有效性、人证一致性和主体适格性。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登记录入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系统中,提交至档案所在地法院进行查阅授权。
第四步:查阅授权。
收到档案查阅申请后,档案所在地法院根据档案查阅申请的需求内容和诉讼档案查阅利用工作相关规定,利用全省法院电子档案查阅利用系统对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勾选、确认,完成电子诉讼档案查授权。
第五步:查阅利用。
查阅授权完成后,档案查阅申请人将会从窗口工作人员处获取具有条形码的档案查询证。通过电子档案查阅设备的条形码识别器,扫描识别档案查询证中的条形码,即可进入相关档案材料的浏览界面。申请人在线查阅档案材料的同时,可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打印,也可申请工作人员对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刻录。
而根据现场法院演示工作人员的操作,整个操作在3分钟就可以完成,“一般最快的话就在3到5分钟,慢一点的话,我们的要求是在10分钟内完成。”
异地查阅意义在哪?
高效安全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举措将极大便利诉讼当事人进行电子诉讼档案的查询利用,对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决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一,在以往纸质档案查阅利用工作中,当事人只能到档案所在地法院申请档案查阅。四川是全国人口大省,当事人查阅异地法院档案材料,往往要付出较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则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档案查阅。目前,只需到距离最近的法院,即可在线申请查阅全省法院的诉讼档案材料。
其二,最大程度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原审诉讼档案是案件二审、再审等程序的重要根据。因此,调阅原审诉讼档案是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传统的诉讼档案调阅工作基本是通过邮政以“机要件”的形式进行邮寄,极大地影响了纠纷解决效率提升。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工作的全面开展,调卷时间大幅度缩短,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其三,传统的诉讼档案利用工作往往需要实体档案的长时间流转,必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调卷利用期间,影响当事人或其他主体的查阅利用;二是实体档案的长时间流转,増加了毁损、遗失的风险,给诉讼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而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既可以满足不同主体在同一时间查阅利用,又确保了实体诉讼档案的绝对安全,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档案利用效率和安全性。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杜玉全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