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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门发文 要求建立校园欺凌等举报渠道

原标题:12部门发文,要求建立教师暴力行为、校园欺凌举报渠道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针对我国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正在攀升的现状,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发文,提出预防儿童青少年网络沉迷和游戏障碍,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等问题的举报渠道,并要求学校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辅导。

各类学校应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

国家卫健委、中宣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要求,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

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心理服务平台或依托校医等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0%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6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各地市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建立完善教师家长暴力、校园欺凌举报渠道

为实现上述行动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具体行动。

其中,“心理健康宣教行动”提出,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安全合理使用电脑和智能终端设备,预防网络沉迷和游戏障碍。

“心理健康环境营造行动”要求,学校、村(居)委会、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机构和组织要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实施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两个一”行动,即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引导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运动。

建立健全病情稳定精神障碍患者复学机制

对于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关爱行动”要求,学校要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

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教育部门应当协助家庭和相关部门做好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普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精神障碍儿童入学。

“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行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心理服务平台(如心理辅导室等),或通过培训校医、引入心理学专业教师、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并加大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置力度。

高等学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托育机构要配备经过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培训的保育人员,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儿童青少年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建立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医疗卫生机构的转介通道。

[背景]

我国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发生率攀升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儿童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发现,精神卫生和心理行为问题(尤其是抑郁症)是年轻人最主要的疾病负担。有些地区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逐渐上升,成为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及时预防干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对个人、家庭、社会都非常重要。

今年7月,国务院发文提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并明确15项具体行动,其中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都涉及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

新京报记者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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