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六个方面全面推进节水工作
12月2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了解读。
“受特殊地理气候条件影响,我省水资源总体呈现出‘不均、不易、不高’的特点。”省水利厅副厅长石建平说,“不均、不易、不高”指的是青海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不易,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我省水资源特点,青海省出台《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分为充分认识节水工作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节水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落实节水各项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实施方案》结合各市州县供水、用水、节水等现状,分别提出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构架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用水效率有效提升。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比例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我省将从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开源并进、科技创新引领六个方面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同时,将围绕加强政策制度推动,提出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节水标准等5项改革。围绕加强市场机制创新,提出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广普及节水产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4项改革。(李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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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创建218个省级节水公共机构
记者从青海省节水办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按照“抓基础、快突破、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思路,推动节水工作,目前,全省已创建并命名218个省级节水公共机构,146个省级节水居民小区。
培育节水载体,突出示范引领。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720万元,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其中,大通、湟中、湟源、乐都4县(区)通过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已创建并命名218个省级节水公共机构,146个省级节水居民小区。
我省以完善标准定额为抓手,切实发挥定额在强度控制上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启动《青海省用水定额》修订,共新增、细化、调整了18个行业58类产品用水定额,印发全省水利系统执行。启动全省农业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取水许可补办工作,补办140处灌区、168项人饮工程取水许可证。(李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