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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出新天地——青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原标题:改革“试”出新天地——青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2013年9月,迁入新址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派庄严肃穆。楼内文化长廊的“院训”——“忠诚、尚法、公正、为民”赫然醒目,已然成为广大干警司法实践的精神追求和文化自觉。时隔一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拉开序幕。作为全国首批6+1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青海在中华版图西部一隅着手谋篇布局。

五年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四大改革任务落地见效。2019年12月18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在总结讲话中首先对我省法院人员分类与职业保障改革及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点赞”。

人员分类管理:一次必经的改革“阵痛”

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人民法院多年想解决而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有望“破冰”!改革之船抛锚起航。

法官逐步与行政级别脱钩,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制度。法官员额数不得突破单位编制总数的39%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意味着改革前全省1463名法官需要重新遴选入额,优胜劣汰。

“法官遴选必须始终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防止论资排辈、迁就照顾”,这是省高级法院司改办全体人员始终坚守的原则。到2019年底,全省法院先后4批遴选法官1253名,最终多达200多名法官未能入额。

“法院收案数大幅攀升,法官人数却反向锐减!”眼前的局面一度成了时任海东市中级法院院长杭旭的后顾之忧。后来,经过办案数据比对,结案率不降反升!机制倒逼,员额法官内生动力出人意料,他的隐忧反转成意外。如今,杭旭院长掌舵西宁中院,他带领下的审判团队承担着全省超过一半的案件量。

2016年7月,张满成和韩占华两位律师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省高级人民法院首开面向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学者选任员额法官的先河!通过严格程序,分别遴选为省高级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和城西区法院一级法官,两位律师如愿以偿。

孔菲,这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本科生,是2014年改革之初出台的《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办法》实施后的第一批受益者。经过多年法官助理岗位工作历练,在2019年第四批员额法官遴选中脱颖而出,成为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一名审判员。

如今,经过六批次省级统一招录,像孔菲一样来自全国各地考录进入全省各级法院的大学生多达千余名。他们怀揣法治梦想,成为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法院新生代“追梦人”。各级法院也彻底解决了“招录难”的队伍建设“瓶颈”,全省法院干部队伍的平均年龄足足年轻了3岁。

健全职业保障:一项必谈的改革“红利”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是一项深化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四项重要任务的核心项目。

从观望政策到坚决入额,这是待入额的法官们心路历程的最真实写照。“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落实职业保障,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既是中央的重大决策,也是各级法院干警的最大福音。

2016年国庆节后第一天,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尚成财处长仔细审读着一份由省高级法院牵头起草的《青海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仅仅几天后,方案顺利印发,标志着全省所有员额法官历史性地步入职业发展的“快车道”,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了前列。

2019年7月,作为一项重要改革配套政策,《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办法(试行)》出台,从制度上再次打通了上下级法院之间法官遴选晋升空间。尚成财处长十分欣慰地说,“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政策确实是我省率先有效落实的一项史无前例的人事制度改革大事”。

2017年,“两高”会同财政部、人社部作出“书记员实行聘用制”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法院节约编制资源的保障性配套政策。

今年十一过后,刚刚结束产假回到单位上班的书记员鸟慧的当月工资纳入省财政统一保障。多了住房公积金,还能领到取暖费,这份获得感让她难掩喜悦。全省法院像她这样进入省级财政统一保障机制的聘用制书记员目前有640余名。

司法责任制:一个必研的改革“要义”

“司法改革成功与否,司法责任制落实是核心要义”。2018年1月,履新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陈明国提出“五个要”(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实、队伍要过硬、保障要职能)的工作思路。靶向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组合拳”及时跟进。

——常态化开展案件“三评查一审核”工作。省高级法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和监督委员会,仅2019年重点评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1720件,随机抽查裁判文书8028份,定期评查庭审1532场;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网上审核,督促纠错整改21033件。“两年来,审判过程中的低级错误几乎杜绝”,省高级法院审判管理和信息技术处处长杨海云自信地说。

——完善法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是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最强音。2019年,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责任制,应当公开案件公开率达100%。全省法院公开案件7.7万件、直播庭审2.4万场、公布裁判文书9.1万份,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

——建立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多办案、办好案”,重点解决“忙闲不均”问题是绩效考核的预期目的。省高院党组清晰传达出明确信号,“法官必须完成本院基本办案量,否则无缘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省高院政治部牵头研发绩效考核系统,将平时考核重点指标信息化,年度考核结果实现“大数据一键生成”。绩效数据实时更新,结案数量横向比较,让法院干警特别是审判工作人员比以往平添了些许紧迫感。

——主抓信息化应用力推智慧法院建设。“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信息技术应用,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这是省高院党组班子的共识。2019年,省高级法院力推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优化改进软件600余项,建成新版司法统计系统、案件质效数据平台和智能报表系统,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7.27%,位居全国前列。

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离不开过硬的干部队伍素质。“先天不足后天来补”,这是陈明国多次强调的教育培训思路。针对法官后备力量不足的现实问题,他要求举办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考试强化培训班。“2018年和2019年司法考试通过率分别高达56%和60%,这绝对是集中培训的良好效果”,法官学院的郑磊说。

省级统一管理:一项必走的改革“路径”

“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为了减少外部不当干扰所做的制度性安排,但不能将省级统一管理简单等同于垂直管理”,这是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毕正华履新后学习掌握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的基本判断。

2016年1月,省级统一管理的一系列改革举措相继出台。最让负责劳资工作的王占虎深有感触的,莫过于在法官和其他两类人员的两套工资核算办法之间交叉转换,忙得不亦乐乎。形势逼人!今年,全省三级法院推广运用的网络版工资核算系统高效运转,统一管理后线上工资审核审批顺利开展。编制管理、财物管理、书记员招录……所有制度安排的背后无不与司法责任制衔接配套。

2019年10月,全省45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编委审批完成。机构精简、人员重组,案多人少的法院审判团队建设时不我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配套机制继续重构。

与2014年刚刚突破5万件相比,2019年全省法院的案件量有望突破12万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面对北区近几年猛增的办案任务,必须攻坚克难”,西宁市城北区法院院长赵刚说。(马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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