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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交城县委原书记李志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原标题:吕梁市交城县委原书记李志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交城县委原书记李志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安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缺失,为谋取人事等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指使他人伪造人事档案;收受礼金。

李志安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安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省监委对其作出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李志安简历

李志安,男,汉族,1960年12月生,山西文水县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任吕梁地区方山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7月,任吕梁市中阳县委副书记、县长;2009年10月,任交城县委书记;2015年3月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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