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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为升迁“接天线找靠山” 十九大后仍不收敛

原标题:为升迁“接天线、找靠山”,“尤其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的他,被公诉

12月20日,据最高检消息,日前,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和正兴(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政事儿”注意到,今年10月8月和正兴被“双开”,其通报措辞极为严厉。

通报称,和正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污染本单位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品行恶劣,诬告陷害他人;对抗组织审查,串供、销毁证据,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不信马列信鬼神,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此外,和正兴还被指为了职务升迁,接天线、找靠山、搞攀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频繁接受宴请,并要求他人为其宴请活动买单;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瞒报家庭房产,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说情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安排他人支付,违规获得团购房资格;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收受他人财物;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通报称,和正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尤其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厅官为升迁“接天线找靠山” 十九大后仍不收敛

“政事儿”注意到,和正兴在十八大后历任云南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云南省纪委副书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等重要岗位。

公开履历显示,和正兴出生于1959年12月,是纳西族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检察院干部处副处长、组织处副处长、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玉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等职。

2006年11月,和正兴任云南省纪委常委,次年7月任云南省监察厅副厅长。2012年7月,他同时担任云南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并被明确为正厅级。2016年4月,和正兴出任云南省纪委副书记。

2016年11月,和正兴调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被明确为正厅级。

2016年12月16日,为迎接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云南省举行纪检组新闻发布会,和正兴还以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出席介绍情况。

他表示,云南严肃查处了雷毅、甄朝党、杨跃国、李云忠、王天朝、高劲松、李小平、罗敏、杜敏、王建又等一批重大典型违纪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

去年2月,和正兴调任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今年4月1日被查。

今年6月,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改版升级,为更加突出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和正兴与秦光荣等云南落马官员被新增为腐败典型。官方报道称,这真正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和正兴简历

和正兴,男,纳西族,中共党员,云南玉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59年12月生,1977年1月参加工作。

历任云南省检察院干部处副处长、组织处副处长、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玉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等职。

2006年11月,任云南省纪委常委;

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任云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年7月至2016年4月,任云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正厅级);

2016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云南省纪委副书记;

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

2018年2月,任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9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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