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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燃气专项综合执法检查行动

原标题: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燃气专项综合执法检查行动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落实近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北京市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城管执法局于12月初至2020年6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开展全市燃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行动,重点对燃气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自12月初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市相关部门共检查充装及供应企业194家次,先行登记保存气瓶78个;抽查餐饮及其他公服用户4455家次,责令改正2167家,立案198件;检查运输车辆1667辆,暂扣车辆21辆,劝返34辆。其中,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餐饮企业及其他公服用户4287家次,责令改正748家,立案87件,先行登记保存气瓶78个。

日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燃气集团,开展燃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检查。在东城区白桥大街的几家餐厅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了燃气气表间存在电气不防爆,气表间门设置不符合规范,报警器未及时巡检等安全隐患问题。综合执法检查组要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存在问题的餐厅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检查组还同步随机调取抽查了属地执法部门的工作台账。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各尽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各区基层城管执法队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专项执法行动。朝阳城管机场执法队联合平安建设办公室、安监队对辖区35家餐饮单位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对12家餐饮单位存在的气瓶间无进风口、灶台无燃气报警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组织燃气安全回头看行动,带领第三方专家对燃气安全使用做进一步跟踪整改核查。呼家楼执法队高度重视,积极履职,队长统领三名副队长及其组员对各自管片区域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工作,主要针对燃气供应企业、餐饮公服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罐的街面摊贩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查处,做到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香河园执法队联合安监、综治办等部门,对辖区内使用燃气的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液化石油气使用台账及天然气公服用户使用台账,尤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记录,保证在复查中做到有据可依。小关执法队对辖区35家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公服单位的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彻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登记造册,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执法文书、影像资料存档。和平街执法队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并借助安监、燃气、消防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使用、存放燃气,未安装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个人擅自改装等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责令改正。南磨房执法队对辖区31家燃气公服单位是否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是否建立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否使用合格的炉灶连接软管、有无切断装置是否安装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燃气设施周边无杂物等细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小红门执法队联合安监、综治办、社区、村委会等多部门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供应企业和使用液化气餐饮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共检查使用燃气公服单位19家,查处超量储存1家,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1家。东湖执法队着重检查燃气间燃气报警器、防爆灯、排风扇、干粉灭火器的摆放及使用情况等。执法人员针对气瓶间高度不足2.2米、没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燃气管道覆盖重物等问题逐一建立台帐,保证在复查中做到有据可依。

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燃气及餐饮公服用户逐一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切实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中,在供应、运输环节,将重点加强对所有燃气供应企业的执法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燃气储存、经营等环节燃气违法行为;在使用环节,将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燃气餐饮公服用户全面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改正并予以立案调查。同时,城管执法部门还将按照“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改正的、涉及其它职能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查处。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拉动市级相关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燃气供应企业及餐饮公服用户持续进行检查,并督促各区各部门全面履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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