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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县级“一把手”挂帅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原标题:三明:县级“一把手”挂帅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所有县(市、区)委书记挂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促进主体责任有效履行。这是三明市落实党组织监督职责、压实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

据悉,此次调整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党内监督“一把手”这个关键,明确县(市、区)委书记担任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安排不变,探索党内监督协同推进有效路径,推动市县党委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落实落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为压实党委全面领导,三明市委下发通知明确巡察工作由县级党委“一把手”挂帅出征,把党委全面领导贯彻到巡察监督各个环节,在谋划部署、组织协调、成果运用和责任督促等方面负总责、亲自抓、督促改,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增强巡察监督的政治性、权威性和震慑性。

在此基础上,三明市纪委监委找准协助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紧扣政治监督,列出监督检查、工作约谈、巡视巡察整改、督查落实、情况报告等职责清单,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能不能见人见事见效,关键就在于党委能否有效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关键就在于党委书记能否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勇于担当、挂帅出征,把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不断健全上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今年以来,三明市县党委始终坚持对巡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研究部署、总体安排,明确巡察重点、组织保障,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共听取请示报告80批次、专题报告56场次,提出整改意见330余项,推动建章立制260余项。(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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