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06万人
正义网北京12月20日电(见习记者单鸽)“近年来,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态势,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职能,与公安、审判等机关密切沟通配合,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健全完善惩防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12月2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的“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晒出了检察机关打击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成绩单。
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8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39%和6.82%;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
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据史卫忠介绍,在陕西省米脂县赵某砍杀学生案、辽宁省葫芦岛韩某驾车冲撞学生案、浙江省杭州莫焕晶放火案等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恶性犯罪的真实写照。而对于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等犯罪活动,检察机关也绝不姑息。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和校园暴力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关注。“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较大比例,我们亦坚持严厉打击,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据史卫忠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5万人。
“对于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情节较轻的,依法引导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赔偿、道歉,争取达成刑事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坚持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史卫忠表示。
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校园安全等领域的犯罪,检察机关则重点监督,加强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
史卫忠表示,对于监护侵害的犯罪,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处,并积极适用亲职教育、撤销监护权等措施,解救监护困境未成年人。而发生在托幼、培训等机构的侵害犯罪也是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
加强监督配合,提高专业化能力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着直接证据少、被告人不认罪、被害人辨别表达能力弱的特点。“对此,检察机关注意加强对此类案件证据审查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确保准确把握证据标准,成功公诉一批‘零口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史卫忠表示,比如最高检成功抗诉的齐某猥亵儿童、强奸儿童案就是一起典型的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后来该案被作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下发,有力指导各地办案工作。
对于疑难新型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惩治犯罪。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着一儿童自行手淫,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根据最高检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确立的要旨,准确认定这种行为与接触型猥亵儿童犯罪本质、危害相同,以猥亵儿童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性,检察机关还推行专业化办案,注重综合运用法学、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引入专业力量审查案件,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果。”史卫忠表示。
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配合,统一执法标准,确保案件顺利诉讼。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加强审判监督,确保犯罪分子罚当其罪,维护司法公正……正是通过加强监督配合,形成了打击的合力。
合力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害的“一号检察建议”,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加强督导落实。据史卫忠介绍,“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之后到2019年6月,各地检察机关单独或者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24696所,发现安全管理隐患问题3239个,督促整改2465个。
检察机关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据了解,重庆、江苏、北京、天津等地检察机关就治理营业性网吧、娱乐场所和宾馆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辍学失学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86份,一批违法经营场所被整顿、关停,一些辍学未成年人得以重返学校,清除了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者违法犯罪的土壤。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据史卫忠介绍,2016年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到2019年6月,共组织法治巡讲9.65万次,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为此,检察机关推动建立了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针对因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放纵犯罪,或者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问题,最高检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为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检察机关加强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建设;法律规定,教育、医疗、救助管理及福利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的,有及时报告义务,对此,各地检察机关探索推行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了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及时有效的保护,检察机关推行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专区建设,专门受理有未成年人案件的控告、申诉和司法救助申请并及时办理……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未来和民族复兴。”史卫忠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全国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努力提升办案和保护工作能力,大力惩治、积极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