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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推进公安队伍开展警示教育 抓好“以案促改”

原标题: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推进公安队伍开展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改”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不动摇,下大力气整肃警风警纪,主动或配合地方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始终保持了严惩腐败高压态势。为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案件治本作用,深化政治建警系列工程,持续净化警营政治生态,近日,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意见,省公安厅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集中一个月时间,以典型案例为镜鉴,以党支部为责任主体,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

《通知》从严明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深化民警教育引导、强化领导干部监督制约四个方面提出十项具体工作举措,要求各市州公安局党委、各警种部门党组织要把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要深刻查摆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薄弱环节和影响队伍建设的根源性、地域性问题;领导干部对照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警纪警规,深入自查剖析并形成自查报告。

《通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揭丑亮短,对照案例找问题,对照问题查原因。市县公安机关要把“以案促改”工作情况作为年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自查报告在专题会议上通报,接受组织监督。集中“以案促改”工作结束后,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实现全省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总量和新增严重违纪案件双下降。(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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