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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出台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意见

原标题:舟山市出台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意见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前,舟山市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舟山美丽城镇建设,全域提升该市海上花园城市和美丽海岛建设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以全市所有建制镇(不含城关镇)、乡和独立于城区的街道为主要对象,以建成区为重点,衔接美丽乡村建设,兼顾辖区全域,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将全市26个小城镇建设成美丽城镇。

按照“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要求,该市将高水平实施设施提升行动、服务提升行动、产业提升行动、品质提升行动、治理提升行动“五大行动”18项重点任务,打造功能便民、共享乐民、兴业富民、魅力亲民、善治为民的“五美”城镇。

根据《实施意见》,计划到 2020年,全市有4个左右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到2022年,全市有10个左右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要求,其他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到2035年,全市小城镇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形成具有海岛特色、现代品质,各美其美、陆海兼美,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编辑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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