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正在探索推进
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公权力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加以补救的特殊权利救济程序。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探索推进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进国家赔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最高法赔偿办主任刘竹梅在今天(12月19日)“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李锦莲案、刘忠林案等冤错案均通过国家赔偿给予权利救济
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公权力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加以补救的特殊权利救济程序,是平衡制约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关系的一项有效制度。
而司法救助制度,则是对那些因犯罪行为、侵权行为导致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保障民权、监督公权的主要功能,平冤理直、扶危济困的价值承载,重塑正义、输送温暖的实践意义,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将持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刘竹梅表示。
她表示,国家赔偿审判中,审理案件是第一要务。
据了解,今年截止到12月18日,各级法院共审理国家赔偿案件6449件,相比过去有所提升。“这个数字的提升,一是因为国家赔偿这项制度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二是因为人民群众对于个体的权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知道有这样一个国家赔偿制度,所以就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刘竹梅说。另外,截止到昨日,今年各级法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是26760件。
“像李锦莲案、刘忠林案、张玉玺案等这些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冤错赔偿案件,后续都是通过国家赔偿给予一定的权利救济。”
审理国家赔偿案可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括了涉及企业产权以及企业家权益的刑事赔偿案件,分别涉及刑事追诉程序的多个环节,赔偿义务机关涵盖公、检、法机关,案件类型集中于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侵犯财产权赔偿,以及对民营企业家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侵犯人身权赔偿,侵犯的财产权涵盖物权、债权、经营权等类型。
此前备受关注的清华博士孙夕庆案就被列入了典型案例。
孙夕庆自被刑事拘留至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共被羁押1277天。2019年8月21日,孙夕庆向高新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高新法院经审查认为,孙夕庆因被该院一审错判有罪,后在该院重审期间,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孙夕庆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该院作为赔偿机关依法应当向孙夕庆支付被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苏戈表示,通过审理国家赔偿案,可以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产权和其他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严格规范公权力机关对涉案财产的处置,如对案外人财产的处理、对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的甄别,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合法财产的保护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将推进国家赔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据刘竹梅介绍,接下来最高法将积极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探索推进国家赔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进国家赔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她表示,还会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印发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文书样式、办理程序规定等司法文件。
下一步,各级法院将重点推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性、精细化,对现有的较分散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难点问题予以汇总研究,切实推动和完善国家赔偿审判的精细化水平。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丁天校对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