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六方面举措推动新区条例落地
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新区管委会主任王铁立回答了记者提问。据了解,围绕新区建设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新区管委会将重点在土地综合利用、行政审批、先进地区经验复制、对俄开放、产业项目、人事制度改革等六方面进行突破,创新土地利用方式、实现无人工干预审批、探索跨境颁发自贸试验区企业营业执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种种举措将为新区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
新区将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能,遵循土地节约集约混合利用要求,创新土地利用方式,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产业化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增强哈尔滨新区集聚更多大项目、好项目的承载能力。
新区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通过强化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建设,试行企业设立网上自主申报,实现无人工干预审批。探索在俄罗斯和日韩跨境颁发自贸试验区企业的营业执照。创新开展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试点,拓宽承诺制范围。
同时,借助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飞地”平台,复制更多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新区迈上新台阶。
新区将加快科技、金融、贸易、国际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通对俄合作的产业链、物流链、金融链、科创链,推进在俄罗斯格林伍德设立离岸孵化器和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设立代表联络处,在俄罗斯欧洲部分和远东部分双管齐下,促进双边经贸、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长期合作及长远发展。
今后,新区还将落实好鼓励产业集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提高招商实效上实现突破。制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正面清单,专人负责开展点对点招商,在提高产业项目质量上实现突破。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支持。按时序抓好市重点产业项目和省百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新区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启动实施事业单位、执法队伍和企业的公司化改革,有步骤地推进岗位聘任制,加强公务员精英化、事业单位服务化、企业集团市场化建设,研究成立招商集团、科创集团、投资集团等企业化公司,把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骨干精英、年轻干部调动起来,激发新区建设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