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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确保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

原标题:沧州确保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沧州坚持分区管控、精准施策,以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攻坚行动,确保沧州市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少于13天

(记者董传辉通讯员张伟)为切实加强沧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持续时间,该市日前印发了《沧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方案》,该市将坚持分区管控、精准施策,以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攻坚行动,确保沧州市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少于13天。

《方案》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8方面,明确了35项工作任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市定2家企业退城搬迁;保持严惩严治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推进管件加工、金属喷涂、机械加工等传统企业集群升级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河北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和全市燃煤电厂深度治理;加大临港化工园区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完成沧州市21.390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强化散煤管控,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防散煤复烧;深化燃煤锅炉、燃气锅炉综合整治。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华北石化铁路等专用线建设,提高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铁路货运量;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全市营运、环卫、园林、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柴油机动车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深度治理;布设33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点位,加强路检路查;加强油品日常监管,沧州市成品油生产企业油品质量每月抽查1次,沧州市范围内车用汽柴油样品抽查500批次以上;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市区平均降尘量力争不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对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验收8条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控制;强化道路扬尘管控,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县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黄骅港作业扬尘监管,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严控露天焚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要派人驻村驻点。

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完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细化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强化工业炉窑监管。

推进VOCs深度治理。全市41家重点石化企业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和工序全覆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升级该市168个乡镇空气站监测参数,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制定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措施,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方案》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不再执行强制性错峰生产。根据《方案》,该市将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钢铁、铸造、玻璃、炼油与石油化工、农药制造等15个重点行业进行绩效评级,其中A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B、C级企业及不涉及绩效评级的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市有关减排要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一方面鼓励“先进”,让治理水平高的企业受益;另一方面鞭策“后进”,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升级改造进程,全面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

《方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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