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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我市发布创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发布创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太原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12月16日公布。我市由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通过项目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其中不乏300万元、500万元的巨额红包,所以双创企业有好项目就快去申请啦!

新产业项目、新动能项目、研发类项目、新生态项目、公共服务类项目、融资类项目六大类可以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其中涉及当前最前沿的技术和产业,如新动能项目包括: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前沿技术的应用,对传统行业领域进行重构或提升,推动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旧动能转换项目;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创意经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项目等。同时也包括为双创服务的公共服务类项目,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训、创业辅导、双创宣传、创业创新大赛、推进“双创”政策措施课题研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项目。

记者了解到,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多样,包括项目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奖励、资本金注入等。投资补助: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按照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补助时间不超过两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原则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额度以市双创办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论证(评审、评估)结果为准。奖励:市双创办根据相关政策及我市双创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细则,奖励额度由市双创办会议研究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本金注入:重点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助创贷”“双创贷”等融资类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对于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的项目,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及标准则由市双创办确定。对于重大“双创”引领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上报“双创”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双创”项目实施者可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并上报市双创办。市双创办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核查及评审,并出具评审结论。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专项资金。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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