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11天92名行人因交通违法受罚
两名女子闯红灯被“困”路中央,车来车往非常危险,待绿灯亮起之际,交警赶紧招手将两人引导到安全地带。庆幸没有发生事故,两人安然无恙地闯了红灯。
从今年9月开始,昆明交警在推进治理突出交通违法乱象、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等措施的同时,着力整治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昆明交警“双微”平台进行曝光。目前,昆明交警已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正式开始处罚。据统计,12月2日至12日,共有92名交通违法行人受到处罚。晚报记者近日随机走访了昆明多个十字路口,发现大多行人过斑马线能够遵守规则,但闯红灯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现场走访
01
西昌路与大观路交叉口
有无交通指挥情况大不同
12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在大观商业街附近,有春城小学等多所学校正处于放学时段,同时又靠近昆医大附一院(又称云大医院),人流量较大,记者在此处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有近40%的人抢灯通行。记者看到需要等待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有3条,一名交警在其中一条人行横道上指挥交通,大部分行人都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但在没有交警指挥的人行横道上,有部分市民无视信号灯,直接通过红灯路口。途中,记者还看到一个小男孩在车流中飞奔穿过斑马线,十分危险。
02
人民西路与西昌路交叉口
出现典型的“中国式过马路”
12月10日下午6点半左右,在潘家湾地铁站、潘家湾公交站附近,车流量、人流量都比较大。记者在此处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有70%的人抢灯通行。记者看到几名行人在绿灯还有10秒左右才亮起时就已经通过人行道。正在通行的车辆只好停下来避让,造成一定的拥堵。记者发现,只要有一个人带头闯红灯,其他人就会跟着一起走,出现了典型的“中国式过马路”。
03
海屯路与金川路交叉口
路长绿灯短行人抢灯通行
12月12日晚上8点,在云师大商学院海屯路附近,地处城郊,距离居民区较远,行人车辆都比较少。记者在此处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有80%的人抢灯通行。记者目测海屯路两侧的距离超过100米,相较于其他交叉路口,通行距离较长,车辆相对较少,大多行人不看交通信号灯,直接闯红灯通过路口。
04
东风东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多数人遵守交规车辆礼让行人
12月11日下午3点,东风广场地铁站附近,因靠近南屏街等商业区,人流量也比较大。记者在此处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仅有个别市民抢灯通行。记者看到,少部分行人在等待绿灯时,低头看手机,看到其他人开始走,自己也跟着走,没有注意到还未变灯。多数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看着信号灯过马路,行驶车辆也会礼让行人。
市民声音
一方面车辆礼让行人,另一方面是部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此,昆明交警已采用曝光、罚款等执法手段令行禁止,却为何屡禁不止?
有人赶时间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对于闯红灯的行为,理由还真是花样百出。市民小益说:“我看到113路公交车过去了,怕一会儿赶不上,所以就赶紧跑过来,没注意到红灯亮了。”陈先生明知道闯红灯是不好的行为,而且还很危险,但是因为抱着侥幸心理,因有急事所以就闯了。
市民王先生说:“这条路流量大,有些时候就是一堆的人走,根本不看红灯,都想着反正车子会礼让行人,撞到自己会赔钱,开车的人不敢撞行人,大摇大摆地过马路。”
反正没有车还能节省点时间
市民田先生告诉记者:“好多人不等变灯就开始走,尤其是最后几秒闯红灯最危险了,行人觉得闯红灯能过去,而司机觉得加速就能过去,这样最容易导致事故发生,抱有自私和侥幸心理闯红灯过马路,只图自己节省时间。”
也有市民认为,“这个不算闯红灯吧,有时候红灯已经结束了,几秒钟的时间,只是还没有变灯而已,在行进过程中信号灯变绿,也属于正常通过路口。”
陆先生对记者坦言:“又没车,为什么不能走,没那个耐心等。”
“车都停了,证明马上就是绿灯了,先走几步没什么关系的,反正又没有车来。”赵先生说,“不必那么死板,明明没有车还要苦等,有那个时间早就过去啦。”
问题思考
惩罚措施不够严厉法律知识普及不够
在环城南路路段,有交警和协管员在路上指挥交通,维持秩序。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如果发现行人闯红灯则罚款10元,没有法不责众的说法,规矩是大家相互遵守的,不能车辆文明了反而行人却不文明。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
闯红灯行为为何会屡禁不止?市民金女士认为,“我觉得主要就是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不够严厉,之前有说闯一次红灯罚款10元,但我没见到过哪里有罚款的;还有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市民法律知识普及不够,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公德心太差了;当然,也有道路设置不科学等原因。总的来说,提高行人的思想道德是比较重要的。”
市民汪先生说:“闯红灯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无视自身生命安全,人家车开得好好的,你突然跑出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自己遭受损伤,也给司机带来损失,真的是害人害己。到时,最伤心的还是他自己和他的家人。虽说现在要求车辆礼让行人,但有的人真是越宠越娇惯了。”
违法处罚
行人乱闯红灯
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据昆明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据统计,自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期间,共有92名交通违法行人受到处罚。(春城晚报记者刘嘉实习生赵涌雯吕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