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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事件本质是互联网差异化服务

原标题:庆余年事件本质是互联网差异化服务

网络正在热播《庆余年》,该剧引起关注的不仅是剧情本身,还有视频平台借此推出了“超前点播模式”,即会员再充值50元购买VVIP可再多看六集。

很多网民认为,购买的VIP已经具备收视资格,要想多追几集的话,平台额外还要收取费用,这种模式类似“割韭菜”,平台反复收钱是不讲诚信的做法。这起事件的是是非非,还要从网络经济生态模式说起。

我国的互联网经济,一直是以免费经济为基础的。比如,我们使用的邮箱、聊天软件、美图,甚至游戏和音视频,绝大部分都不会向用户直接收取费用。那么,平台花钱研发的游戏,花钱购买的版权和提供的服务,怎么可能让用户免费享受呢?平台靠什么赚钱呢?原来,这些免费经济的背后,平台是依靠流量广告来获利,比如直接的广告收益、引流广告、网盟广告和精准广告等。

用户为了免费享受网络服务,就必须要接受广告推广,比如弹窗类广告,贴边广告,再比如网剧前的广告等。特别注意的是,像网剧这类剧前广告是无法拖拽的。这种以广告获利为基础的网络经济生态,是我国目前网络生态生存的前提。

在免费经济背景下,针对有不同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人群,平台又推出了“会员制”,即付费成为会员,就可以不看广告。这样做的性质,其实就是会员通过付费的方式,免掉了观看广告的烦恼。换句话说,在视频网站免费看到网剧,要么用户需要缴纳费用成为会员,要么需要接受广告间接支付对价。

再后来,随着网络经济生态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差异化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出现,如果能付费免广告,那么为何不能付费做更多的事情?国外很多电视剧制作方,甚至将用户付费作为广告完全替代,他们所服务的人群也越来越窄,几乎只在乎付费群体的观看体验。比如大热的美剧《权力的游戏》,HBO公司仅靠会员的收费就完全收回制作成本,所以,会员的意愿尤为重要,甚至可以左右剧情人物的生存状况。

相比之下,我国网剧会员制还仅停留在付费观看阶段,尚达不到欧美用户消费习惯和意愿程度。《庆余年》播出平台没有从为单剧付费着手,而是从付费追剧入手,这种做法确实不太聪明。

为单剧付费,会激励制作团队更加用心,不必考虑广告方和投资方的意愿,只需要维护好付费用户体验即可,这种做法往往会制作出像《权力的游戏》这种无比精良的影视剧。但付费追剧就大大不同,这个剧都拍完了,用户付再多的费用,也不会影响制作,更谈不上左右剧情。更何况,这个剧中还夹杂广告,大量广告一定会影响拍摄效果,甚至会影响剧组选角色、台词和表演。

从用户权益角度看,用户付费追额外的剧集属于增值服务范畴,并没有直接违反法律。比如,我们去迪士尼乐园,购买的票是入园凭证,你还要排队等待,如果再花钱购买更高权限,就可以不用排队直接玩耍。

不过,必须强调的是,平台VVIP的服务是后推出来的,之前用户购买会员时“网民协议”并没有将其写入。平台在迭代服务时,尤为关键的在于要及时更新网民协议,必须事先完全告知用户会员权限和其他增值服务类别。在《庆余年》这起事件中,应该向平台提个醒,增值服务没问题,但你要提前充分告知,钱花得明白,用户才能安心。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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