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州市全面启动美丽城镇建设工作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台州市按照“全面启动,分步推进,样板引路,高质量美丽”的原则,以建设新时代美丽台州为目标,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启动美丽城镇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建设。该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和全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召开全市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会议,设市、县、乡镇三级会场,会议一直开到乡镇(街道)干部和村两委负责人,动员全市上下投身美丽城镇建设工作。截至目前,该市、县(市、区)均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
加强规划引领,打造特色亮点。第一时间着手研究起草台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于10月份印发了《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五美”目标要求,实施5大行动,落实20项重点举措(“520”计划),全市105个小城镇纳入美丽城镇建设范围。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制定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县域范围内美丽城镇建设分类和三年目标任务,明确任务书、路线图、责任表、项目库。各城镇要坚持因地制宜、因镇制宜,明确自身定位、任务和要求,打造“一镇一品”的特色风貌,差异化特色化推动美丽城镇建设。
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效。该市以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管控为重点,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在确保不反弹的基础上,稳步提升城镇品质,夯实美丽城镇建设基础。实施“363”综合治理体系,完善镇级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一是以“垃圾革命”为抓手,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将环境卫生整治向纵深推进,形成“全域整治”的格局。二是巩固提升交通管理工作,全市乡镇交通管理工作做到网络健全、队伍稳定、工作规范、设施到位、群众满意,道路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明显减少。三是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城镇道路、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等公用设施正常运维。(省美丽城镇办供稿编辑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