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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检察院: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精英化

原标题:北京朝阳检察院发布白皮书: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精英化

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56名。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今天(12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检察白皮书》发布,据介绍,非法集资犯罪主体呈精英化趋势,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56名。

涉P2P网贷平台犯罪嫌疑人有18名研究生

朝阳区是首都金融业发展大区,金融风险呈现规模大、领域广、案件多的特点。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检察白皮书》总结了金融犯罪案件的特点,对于涉网贷借贷平台犯罪案件,2018年网络借贷平台进入风险集中释放期,涉网络借贷平台刑事案件数量猛增,2019年处于风险消化期,该类案件数量仍居高位运行,且涉案金额巨大,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涉案金额过亿的非法集资审查起诉案件中,涉P2P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就有23件。

金融行业高精尖人才聚集,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对于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逐浙扩大,与此同时,非法集资犯罪主体也呈精英化趋势。

朝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妹表示,此类群体虽然具有较高学历,但是仍因法制观念淡薄陷入非法集资的“罪与罚”。

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中,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56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犯罪嫌疑人有2名,涉及P2P网贷平台的有18名,占比32%。

金融犯罪运作模式组织化、集团化形成黑灰产业链

据《白皮书》,随着金融业蓬勃发展,新型金融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在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的同时,金融犯罪也呈现组织化、集团化的特征,金融犯罪集团层级分明、组织架构完备,以产业链形态运作。

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等犯罪形式也成为新特点。

“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外,极易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

此外,第三方机构不中立,违规操作助长非法集资、套路贷等犯罪行为。

吴春妹表示,第三方机构在金融活动中承担着现金支付、结转,资金审计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能,其在金融市场的中立立场也能对金融活动起到一定监督作用。实践中,发现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存管银行等对存管资金无法尽到存管职责。

新京报记者王俊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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