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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管理局原局长被查忏悔:我俨然变成"山大王"

原标题:新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改

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令人深思的活教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仅要当好森林生态的护林员,更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坚决纠正国有林区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清除林海中的‘蛀虫’和‘病害’……”

这段话出自一名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向组织撰写的“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和建议书”。他是新疆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周振学。今年6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周振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着周振学的落马,自治区林草系统政治生态的深层次问题被逐一揭开。调查发现,2013年至今,天东局系统有11人因违纪问题,先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周振学面对天东局存在的严重问题和风险隐患,既未开展警示教育,也没剖析问题原因,更不深入整改落实。此外,周振学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

“我俨然变成名副其实的‘山大王’,靠山吃山、借林享乐,公私不分、肆意妄为,让下属单位和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收受下属的礼金、礼物,严重损害了国有林区政治生态环境。”周振学在忏悔书中如是说。

早在周振学之前,自治区林业厅(现为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已有三任厅长先后因贪腐问题落马。上至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下至基层的普通站员,腐败的触角可谓蔓延至林草系统每个枝节,政治生态恶化情况可见一斑。

代价不能白付,覆辙不能重蹈。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加强警示教育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委形成“一案六书三报告”制度,除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和建议书外,还安排相关违纪违法人员撰写忏悔书、廉政家书、廉政忠告书、林业系统改革发展建议书和依纪依法审查调查见证书。

“审查调查对象站在所在部门、单位、地区的角度,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和建议书,对分析研判发案单位政治生态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闫秉哲体会颇深,“实现案件查办的高质量,关键在于对查办的案件深入剖析,着力汲取教训、寻找规律,健全防范机制,搞好‘战后重建’。”

周振学案件查处后,以案促改、修复林草系统政治生态的工作紧锣密鼓进行。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区林业和草原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会议,现场宣读周振学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警示教训通报和对周振学党纪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口监督检查部门及时跟进,督促自治区林草局党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查找问题;林草局制定细化整治方案,学习制度汇编、开展交叉检查、公布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不仅是林草系统,其他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以案促改工作也在深入开展。位于帕米尔高原东部的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属于深度贫困县,该县纪委监委选取低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该县塔合曼乡民政干事地某利用低保资金监管漏洞,采取截留等方式,将该乡4个行政村592户2167人的低保金用于网络赌博,输了个精光。

问题查处后,该县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由县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县纪委监委组织在案发地塔合曼乡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同时,对12个乡镇49个行政村(社区)城乡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蹲点式”专项治理,清退违规享受低保14人、金额15.54万元。

为实现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关于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回访教育等多种形式,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62批3775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101份、监察建议书1267份,开展警示教育1.33万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24.26万人次。

“每一起腐败案件的背后,往往折射出制度缺失、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如何查漏补缺、堵塞漏洞,以案促改是关键,这样才能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整改一片’的效果,真正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雷韬陈旭)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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