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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追授张晋铭同志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的公示

原标题:关于拟追授张晋铭同志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根据《四川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川委发〔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追授张晋铭同志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张晋铭,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8月生,2019年9月去世,四川阆中人,阆中市纪委原常委、市监委原委员。2019年10月,中共南充市委追授张晋铭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张晋铭同志忠诚党的事业,20年工作如一日,身患重病依然坚持工作。在14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尊严。模范践行党的宗旨,在担任赵家沟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组长期间,想方设法改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增收产业,主动帮扶困难群众,群众称赞“他是共产党的好干部”。分管信访工作期间,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参加工作以来,8次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9次被表彰(表扬)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信件以邮戳为准),向四川省纪委监委组织部(028-62555195)、南充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817-2156151)电话、书面实名反映或面谈,联系地址:成都市大庆路68号1号楼207室;南充市北湖巷98号8楼807室。反映问题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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