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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等 增值税即征即退50%

原标题: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等增值税即征即退50%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电力等产品,实行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新京报快讯(记者姜慧梓)进入12月,各地陆续开始秸秆禁烧工作。记者12月12日了解到,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为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我国已制定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电力等产品,实行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此外,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以锯末等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实行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据了解,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截至2019年8月,我国为支持脱贫攻坚已陆续推出了110项税收优惠政策。

新京报记者姜慧梓

编辑刘梦婕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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