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石台:1—11月份扶贫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5人

原标题:石台:1—11月份扶贫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5人

“这次谈话让我很受触动,不仅受到纪律教育,也切实感受到了组织的良苦用心,在今后的扶贫帮扶工作中,我一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日前,石台县某党员干部因履行扶贫帮扶责任不到位接受县纪委监委诫勉谈话时如是说。

近年来,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石台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出台《石台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南》等,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将监督执纪问责与容错纠错有机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严格把好问责尺度与要求,切实提升扶贫领域问责质效。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执行被谈话函询对象就谈话函询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规定,扩大谈话函询警示教育面,让有违纪行为的干部红脸出汗排毒。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4件5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2件35人,占比63.64%,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在认定问题性质上,我们注重全面分析,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石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相关阅读:
中国铁建拟发行不超过30亿公司债券 以色列即将迎来一年内的第三次议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