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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第一批)

原标题:省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公示(第一批)

来源:省司法厅网站

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依据《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3号)《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省司法厅审核,编制完成省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现将省本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辽宁省司法厅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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