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检空气净化器,近三成不合格
其中40批次空气净化器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27.5%。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12月11日)通报近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40批次空气净化器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27.5%。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近期该部门抽查了7个省(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其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5%。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噪声、连续骚扰电压。
记者注意到,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生产企业位于广东省;有5批次产品涉及净化能效不合格,如深圳市蓝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负离子空气净化器。
据介绍,此次抽检采取“双随机”方式:招标遴选抽样检验机构,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匹配检验机构。同时,实施抽检分离,除现场检验外,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交由不同机构实施。此外,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空气净化器等,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新京报记者许雯
编辑李国君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