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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原标题:玉林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陆川县“美丽陆川”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陈小文、吕冠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陈小文、吕冠璋抽调到陆川县市政市容管理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管理服务对象提供帮助,收受其所送辛苦费。其中,陈小文收受21120元和花生油1桶,吕冠璋收受1400元。此外,陈小文还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9年7月,陈小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吕冠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博白县双旺镇曾村村小学校长陈达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至2018年,陈达永任双旺镇曾村村小学校长期间,经双旺镇曾村村小学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分3次从学校食堂学生伙食费违规列支经费共2800元,其中,2170元用于给该校教师发放值日补助,630元用于给该校学生租用舞蹈服装。陈达永作为该校校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陈达永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兴业县北市镇洋塘村村委主任罗瑞刚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9月,罗瑞刚借儿子新居进人之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桂纪发【2014】17号)等有关规定,共操办酒席50桌,其中宴请了本村村干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罗瑞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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