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60项不动产登记全面提速
继推行网上查询备案结果、免提交测绘报告、实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便民利企措施后,昨天起,我市60项不动产登记全面提速,不动产转移登记压缩为3个工作日,不动产首次登记压缩为4个工作日。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根据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一六七号公告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原公告期为30个自然日)已取消。同时,为衔接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压缩时限的计算标准,我市60项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计算标准也进行了同步调整。调整情况为,按24小时为1日计算(以受理时间为起算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地域权首次登记等11项登记事项压缩为4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等11项登记事项压缩为3个工作日;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3项登记事项压缩为2个工作日;预告设立登记、异议登记等11项业务压缩为1个工作日办结,受理当天即可办结。其他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也作出相应的压缩。
全面提速后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和之前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以压缩为3个工作日的转移登记为例,市民在12月10日10∶00获受理申请的,3个工作日(3×24=72小时)后,即12月13日10∶00后可以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