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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原标题:宁德: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24个市直单位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落实开门搞整治的要求,市纪委监委分批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现将第三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予以公布。

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教育局等部门参与,排查全市642家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建立部门联查联动联防和检查信息结果通报制度、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并推动全面落实;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2057户次,责令改正326户,警告13户;全市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率达93.45%,超过国务院食安办提出“明厨亮灶”率80%的目标,其中435家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由市市场监督局牵头,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498批次,发现不合格农产品29批次;对全市96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摸底建档,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质量安全自查、不合格产品停业销售或召回等责任;检查农业、渔业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生产经营主体8465家,发现涉嫌违规问题46个,查处农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案件50起、生猪私宰案件6起,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案件14件。

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由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围绕骗取医保基金和不规范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开展全市交叉检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54家、定点药店100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共计934.45万元,并将检查中发现的4条违规线索移交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处理。全省“百日专项行动”在我市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2家、定点药店37家,追回2019年度违规医保基金1036.83万元。

解决农村重度残疾人“脱保”“漏保”问题。由市民政局、残联牵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申请农村低保的重度残疾人进行排查比对,发现1911名重度残疾人潜在“脱保”“漏保”问题。印发《关于将建档立卡人口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通知》,要求乡镇残联逐人逐户通知到位,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及时做好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已通知所有重度残疾对象申请农村低保,民政部门已受理995人,经审核后纳入低保140人,不符合低保条件473人,死亡3人,1人已领取孤儿生活救助金,其余人员已纳入省级核对平台审核。

解决居民日常饮水安全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地巡查,严查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环境问题。完成全市18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和排查发现的31个环境问题整治,修复饮用水源地安全围网7000米,新建标志牌122个,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个,截污管网11800米;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每月定期对水源地水质64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环境安全隐患;中心城区和9个县(市、区)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切实保护水源地安全,确保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由市水利局牵头,印发《宁德市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开展“四乱”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71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销号;与第三方签订无人机巡河服务项目,启动无人机巡河,扩大巡河范围,提高巡察效率;落实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职责,查处古田县杉洋镇白溪村漂流项目违建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实问责。

持续抓好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37起,处理61人,其中党纪政务立案22件3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批14起;选取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薄弱校改造两项资金开展专项督查,其中对全市2017-2018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3667万元和重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6900万元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存在违规问题资金205笔598万元,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薄弱校改造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线索93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核实,已督促完成整改66件,对25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收回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487.16万元。(宁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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