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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经营压力,长城影视转让3.44亿元应收账款

原标题:缓解经营压力,长城影视转让3.44亿元应收账款

新京报讯(记者郑艺佳)12月6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影视”)发布关于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今年4月,长城影视与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集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长城集团。今日的公告中,相关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被确定为3.44亿元,交易价格为3.44亿元。

据本次公告,长城影视确定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44亿元,评估值为3.4亿元,交易价格为3.44亿元。长城影视商定转让的应收账款,涉及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曲水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其中有5家单位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

此前,深交所曾针对长城影视高额的应收账款,尤其是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提出问询,而长城影视将其归因于电视剧销售的行业特点。长城影视方面称,近两年来,很多电视台对于付款都会采取“拖延战术”,影视制作公司在行业结算链上属于弱势地位。

据2019年半年报,长城影视截至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共计6.75亿元,占总资产比重达24.69%;货币资金仅2453.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9%。长城影视方面表示,本次交易可助力公司减少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缓解经营压力,增强资产流动性,改善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预计交易可产生收益约1.23亿元,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另一方面,此次交易长城集团的资金来源并未公开。据公告,长城集团为控股型公司,最近三年未从事具体业务。今年1月-9月,长城集团母公司总营收为25.67万元,净利润为181.34万元。

新京报记者郑艺佳

编辑李铮校对危卓

图片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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