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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查处燃气“黑窝点”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原标题:门头沟查处燃气“黑窝点”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经查,经营者在无安全资质情况下,非法销售、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新京报讯(记者戴轩)近日,门头沟区龙泉镇城管执法队、三家店派出所联合查处一燃气“黑窝点”,现场查扣燃气瓶43个,违法当事人已被行政拘留。

2019年12月3日下午,龙泉镇城管执法队接到三家店派出所电话,称发现辖区三家店东街84号院内有人经营燃气,疑似“黑窝点”。龙泉镇城管执法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与三家店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门头沟查处燃气“黑窝点”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12月3日,门头沟区龙泉镇城管执法队、三家店派出所联合查处一燃气“黑窝点”。门头沟区供图

经现场勘查,该处环境简陋,不具备存放燃气钢瓶的条件,其经营者在无安全资质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和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统计,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燃气瓶43个,其中重瓶25个,空瓶18个,使用超过8年应报废的燃气瓶17个,8年内未定期年检的燃气瓶23个。查处的燃气瓶总重量1000余公斤,其中含液总重量342.4公斤。

门头沟查处燃气“黑窝点”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燃气瓶43个。门头沟区供图

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联系门头沟液化气站对气瓶进行封存。目前,违法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将受到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处罚。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经营燃气黑窝点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最大限度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经营灌装燃气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具备相应安全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源。无资质证书的灌装燃气没有安全保障,容易出现安全问题,请到正规的燃气经营网点购买燃气。

新京报记者戴轩

编辑刘梦婕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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