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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设局全力预防民工欠薪取得实效

原标题:湖州市建设局全力预防民工欠薪取得实效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年来,湖州市建筑施工领域防欠保支工作总体平稳可控。湖州市建设局通过做好制度保障、支付管理、监管治理等方面工作,提升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能力、保障水平,预防民工工资拖欠。

健全预防制度。一是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企业根据资质等级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明确未缴企业不能获得我市承建业务资格。目前,在市本级(不含三县)缴纳保证金共有405家企业。今年9月,修订完善了《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通过一地缴存、全市通用,优先保障、差异管理等方式,规范了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行为,健全了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二是实行差异管理。自2016年开始,对保证金缴纳进行了差异管理,对长期信用良好的企业,予以退还保证金,对信用差的企业要求多缴纳保证金。累计退还306家企业,保证金共计1.77亿元,有效起到了鼓励企业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作用。三是实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制度。启动建设工程综合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依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责任风险,而且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给企业减负,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

做好支付管理。一是工资专户专用。出台了《湖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开工建设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资和其他工程款两条线拨付制度,不得挪作他用。截至目前全市1079个在建项目设立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覆盖率超95.3%。二是人员实名管理。为防止农民工出现工资少发、漏发、乱发现象,现场作业人员100%覆盖实行实名制管理,实现了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的“五清”目标,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依据。三是发放直付到位。为防止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该市实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将分包企业的每月农民工工资清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委托银行机构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拨到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加大监管力度。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市建设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监管。一是开展专项检查。今年3月份开工以来,已先后在5月份和7月份,就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200多个;协调处置欠薪上访12批次,涉及人数153人、企业12家,共解决拖欠工资金额约280万元。截至目前,未出现涉及人数较多、欠薪金额较大的事件,也未出现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上访事件,防欠保支工作总体平稳可控。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主动与公安部门做好衔接,对欠薪逃匿、拒不认账的企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对欠薪企业通过“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过年返乡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编辑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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