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家暴说不!广东拟将网络散布家人隐私等纳入家暴范畴
家暴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近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提请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在既有反家暴法的基础上,推出更多细致有效的举措,向家庭暴力行为说不。
张雪冰是广州市白云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的社工,日常工作是接受被家暴人员的求助,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她在工作中发现,受害人往往会将家暴认为是“家务事”而不敢求助,同时也担心求助之后会受到施暴方的报复。
针对这一情况,《办法》(草案)中细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扩大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范围、增加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细化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协助执行,并特别新增了一个条款。
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永康:强制被申请人远离当事人的住所、学校、经常出入的场所,这是一个远离令。
《办法》(草案)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收到人身保护令后24小时内要核实情况,告知加害人遵守保护令,一旦发现违反保护令,需及时出警处置,并向法院通报。为了方便受害方寻求帮助,《办法》(草案)提出了“首接责任制”,解决多部门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
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永康:妇联、公安、民政,还有基层政府、村居两委,涉及处理家暴问题的部门挺多的,有十几个。目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然后互相有些推诿。
“首接责任制”要求,在处理家暴案件中,对涉及多个单位职责的,由首先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单位会同其他单位共同处理,并要求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投诉的受理、跟进和转介等制度,切实保护家暴受害人。(央视记者公海泉王小节)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