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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批捕479名侵害未成年人嫌疑人

原标题:一号检察建议发布后,陕西已批捕479名侵害未成年人嫌疑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陕西检察”微信公号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陕西检察”微信公号图

12月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近期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活动的工作情况,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在会上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省院二级巡视员杜俊新主持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学校和教师代表,陕西日报、检察日报、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参加。

10月上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来陕调研期间,就陕西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在全国作表率提出明确要求。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活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公安、团委等部门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工作。督导组紧盯学校门禁室、监控室、女生宿舍等关键场所和重要位置,针对一键报警系统安装不到位、监控视频存在盲区、门禁管理不到位、教职工准入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严、周边经营场所经营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督导检查,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

周密组织安排

10月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着重围绕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人身权、校园及周边安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4个方面25个问题部署专项督导工作。推进会后,全省10个设区市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项推进会等部署督导工作,并分别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检察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形成各市市委牵头负责、市政府统筹部署、市检察院总协调、相关单位相互配合的专项督导工作格局。全省各级督导组深入3294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暗访和座谈,并查访学校周边经营场所3061个,发现问题1554个,已整改问题829个。

坚持边督边改

促进有效整改

宝鸡市累计清理校园周边“五毛食品”2300余件,取缔网吧游戏厅24个,查处黑校车27辆,设立“勤务岗”“护学岗”100余个,3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增设了校门口防撞隔离设施。咸阳市三原县、武功县分别拨出专款20万元、26.8万元,为辖区内学校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渭南市5所学校更新了监控系统,58所学校建立完善了门禁等安全管理制度,3所学校完成了一键报警系统安装,依法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违规经营的网吧27家、电子游戏厅13家,清理流动摊贩60余个,整治超范围招生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34家。榆林市1601所学校均实现封闭化管理,已督导检查的632所学校均已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安康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结合,在市高新中学成立“反校园欺凌中心”,帮助在校生解决校园矛盾20余起。

依法履行职责

延伸监督触角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479人,起诉385人。其中,批准逮捕教职员工、培训机构教师性侵害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儿童的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12人。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乒乓球教练猥亵儿童案中,针对其猥亵犯罪的情节,提出从重处罚并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办案的同时,协同教育局对辖区35所小学的2158名专任教师、67所幼儿园的2724名教职工进行了全面排查,要求所有学校对聘请的门卫报教育局备案。长安区检察院就小学老师侵害在校学生合法权益一案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区教育局收到后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免职处分,并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巡查。

主动沟通衔接

形成内部合力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沟通和协调职能,横向对接,三级联动,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省检察院与团省委签署《陕西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省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开展惩治涉校车危险驾驶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近期各级院通过办案向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民事检察部门对近三年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进行追踪回访,查看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将校园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监督重点,今年10月份以来共立案26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

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提高在校生自护能力

各地把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推进检察官(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截至今年10月,已组织法治巡讲1585场,覆盖1521所学校和145.6万名师生,在提高广大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保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咸阳市淳化县检察院对全县教师进行开学前培训,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自护教育进行专题辅导。延安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市368所中小学全覆盖。榆林市选拔优秀检察干警组成“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在全市146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181场预防性侵害专题巡讲活动,覆盖老师、学生、家长2.6万余人。汉中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市救助站和青年志愿者团体共同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地区开展法治宣讲,提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自护能力。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协同政府职能部门,继续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按照“惩、防、教、治、责”的工作要求,办案同时借助司法社工专业力量,改善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质效。

来源:“陕西检察”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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