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兰察布市: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积极推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后,群众反响强烈。现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方面
持续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需救治8575人,已救治8573人,救治率99.9%;“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需救治55807人,已救治55769人,救治率99.9%;“重病兜底保障一批”需救治1921人,已救治1920人,救治率99.9%。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和慢病送医送药服务,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推进危房改造工程,新识别并纳入改造范围共20994户,完成投资8.4亿元。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了2253个自然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新建工程解决了217个自然村、6827户、1.5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水质提升工程解决了880个自然村、31222户、6.6万人水质不达标问题。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全市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29.1万减少到2018年底3.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4.54%下降到1.79%;贫困旗县稳步退出,目前丰镇市、察右后旗、凉城县经自治区公告退出;农村牧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9085元增加到2018年的10764元,增长18.4%。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方面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加大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查处打击力度,全市共查办各类食品药品案件776件,罚款金额累计333万元。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完成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119个,约谈学校安全负责人306人次,出动执法人员6945人次,警告19户,立案查处12起,罚没金额0.9万元;新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数量53户,明厨亮灶覆盖率89%,其中中小学新增39户,覆盖率已达97%。建立市、县两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两鱼三药”专项整治及畜禽屠宰四类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35家次。对1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抽查发现部分药店医保宣传政策不全,所经营药品目录未全部录入医保计算机结算系统。另发现4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拒付共计78478.7元。环保问题综合整治,截止目前共排查了7个旗县市区,检查企业537家,发现各类环保问题2546个;通过举报电话接到的17件环保问题举报线索已全部办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建别墅清理整治行动,经排查发现违建别墅5处,已拆除2处。加大对河湖采砂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巡河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河湖工作2030人次,投入各种机械设备128台套;疏通治理河道长度153.07公里;修护堤防130公里,新建堤防2.6公里;整治非法采砂、采矿95处,拆除违建28处;清除垃圾及固体废物30.8万吨,河道清淤80吨。开展僵尸企业摸底调查,全市共排查出4家僵尸企业。
强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整治方面
针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漏保”问题,“清零行动”开展以来进行了多次摸底排查。截止目前,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5230人,其中享受低保、特困补助4775人,因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暂不符合认定条件,未享受补助455人。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督查,抽查中介企业46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目前2家已整改备案。
强化统计造假问题整治方面
对全市10个旗县市共计7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统计台账检查、守信企业认定及数据核查。同时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按照人才库人员随机抽取、企业随机选定的“双随机”原则,对丰镇市2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金融风险领域问题整治方面
继续推进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整治工作,在全方位、拉网式摸底的基础上成立了清收领导小组,负责清收工作的具体实施。截止11月底,全市金融机构排查化解公职人员不良贷款3277.73万元,余额39398.19万元。
市纪委监委将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既要通过多种措施解决已发现的问题,又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存在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