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小微
政策介绍近年来,国家综合运用融资增信、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与省市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进行奖补。
近年来,山东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着力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今年2月,山东省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首期注册资本,挂牌成立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集团公司定位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准公益性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以开展再担保分险业务为主,着力引导市县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担保比重。9月,山东省发布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1亿元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突出鼓励担保机构支小支农、降费让利。
积极设立应急转贷基金。今年,山东省省级安排2亿元,鼓励市县政府出资,吸引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参与组建应急转贷基金。截至9月底,山东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共完成转贷业务606笔,实现转贷总规模73.7亿元,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服务。
创新“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状,2018年,山东省印发了“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对金融机构向购买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出现的本金损失,由保险、财政、银行按照5∶3∶2比例承担,对保险费(3%)按照1.5%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超赔风险给予最低20%、最高50%的补偿。
此前,山东还设立了山东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发放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给予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金30%的损失补偿。截至2018年底,共拨付补偿资金1.1亿元。
在缓解融资贵的同时,山东财政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导向作用,激励创新。
实施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培育“春笋行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广“知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对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60%的保费补贴,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保险的给予80%的保费补贴。此外,继续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中小微企业。
出台新产品保险补偿政策。2018年以来,山东省财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创新、防范风险”的原则,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起了覆盖首台(套)装备及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软件等三类产品的保险补偿政策体系。2018年以来,山东省已安排保险补偿资金1.29亿元,争取中央资金2.27亿元,累计投保保费金额3.56亿元,投保产品总价值超过150亿元。
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自主创业个人和吸纳就业困难人群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担保和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