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启动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三批巡察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福建省委、厦门市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2日起,启动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第三批巡察工作,对湖里区金山街道及高林、后坑社区,同安区莲花镇及美埔、云埔村,翔安区新店镇及后村、沙美社区,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同时对厦门建发集团党委进行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20天左右。日前,五个巡察组已经进驻巡察。
根据安排,提级巡察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回头看”主要受理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并进一步发现问题、查找漏洞。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外,还在每个被巡察单位张贴巡察公告,设立举报箱。并通过厦门日报、厦门网以及市纪委监委“鹭岛清风”“一网一微一端”等发出巡察公告,公布举报方式、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进一步畅通巡察监督渠道。
截至目前,市区两级共巡察448个单位,共发现“三大问题”3845个,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问题3539个,发现“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问题5431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92条;立案审查247人,党纪政务处分19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厦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