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北区司法局“三力合一”推动行政调解显成效
来源:省司法厅
江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三力合一”推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本年度区政府受理的17件行政复议案件,有9件最终通过调解化解,其中,农村土地征收裁决案件中,调解签约率达倒了96%以上。
一、落实责任主体,提升调处执行力。成立区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对全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梳理出台《宁波市江北区行政调解权力义务清单》,明确区各职能部门行政争议调解范围和责任分工,保障行政调解得以规范高效进行。在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等9个重点部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并落实首问责任制,推动行政调解职责落实。定期对行政调解案件量、争议纠纷类型、结案方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法制工作机构报送,确保行政调解质量。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调处组织力。在辖区8个街道(镇)以及9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设立行政调解机构,将210余名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编入调解队伍,纠纷应对能力大为加强。依托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将街道(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纳入行政调解员队伍,发挥律师中立、专业优势,提升调处质量和效率。邀请法官担任行政调解指导员,提升调解队伍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今年以来,开展专题培训24场次。
三、深化部门联动,凝聚调处战斗力。会同区法院设立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完善府院案件衔接,提升行政调解覆盖面和专业度。依托四个平台和网格化工作,形成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综合指挥室和综治工作中心为联动的行政争议排查化解体系。深化“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等联动机制,理顺纠纷引导、移送和化解程序,实现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调处。借助12348、12345热线、信访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ODR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线上线下行政调解联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