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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Ⅱ型大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原标题:长三角Ⅱ型大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出炉,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中心区包括27个城市。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姜慧梓)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目标。其中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居民身份地位平等的户籍登记制度,对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等柔性流动机制。《纲要》明确,上海自贸区将再设新片区,并实施一系列特殊政策,支持贸易便利化自由化。

中小城市及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纲要》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居民身份地位平等的户籍登记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城市包容性,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纲要》明确,要完善适应上海超大城市特点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南京、杭州特大城市的积分落户制度,提升中心区其他城市人口集聚能力,全面放开Ⅱ型大城市、中小城市及建制镇的落户限制,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和创业发展。推动城乡人才双向流动,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回乡创业兴业。

人才方面,加强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出能进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联合开展人力资源职业技术培训,推动人才资源互认共享。

上海自贸区将再设新片区

《纲要》提出,在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机场南侧区域设置新片区,先行启动面积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

根据《纲要》,在此区域重点发展跨国公司地区运营管理、订单中心、结算中心等总部经济,发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前沿产业,发展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数字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推动统筹国际业务、跨境金融服务、前沿科技研发、跨境服务贸易等,强化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

实现都市圈同城化通勤

根据《纲要》,到2025年,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

比如,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推动都市圈同城化通勤,加快推进城际铁路网建设,推动市域铁路向周边中小城市延伸,率先在都市圈实现公交化客运服务,构建快速便捷都市通勤圈。支持高铁快递、电商快递班列发展。

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编制实施长三角民航协同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区域航空国际竞争力。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成为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提升杭州、南京、合肥区域航空枢纽功能,增强宁波、温州等区域航空服务能力,支持苏南硕放机场建设区域性枢纽机场。加强航空货运设施建设,加快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淮安航空货运枢纽建设,规划建设嘉兴航空联运中心。

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

据了解,目前城市医院协同发展联盟成员已覆盖长三角30个城市112家三甲医院,养老服务协商协作机制初步建立。跨区域社会保障便利化程度明显提高,目前参保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近23.6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约54亿元。

为进一步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纲要》提出,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开展异地就医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推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试点,促进异地养老。

长三角Ⅱ型大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新京报记者王俊姜慧梓

责任编辑:范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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