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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原标题: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

深圳对“红头文件”的管理将更加规范。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参加会议。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制度。去年,在全国人大、省人大部署下,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深圳实际,对我市生态环境、审计监督等领域的特区法规和设区的市法规进行全面审查,并从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角度出发,围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服务、公共收费等方面,对全市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在此基础上,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要求将政府规章、政府发布的决定以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市法规授权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以及法检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范围。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督促制定机关依法自行纠正。制定机关拒不纠正“问题文件”的,将依法启动撤销程序。

昨天的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对广东省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行了宣讲,并对广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使用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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