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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宝”涉嫌集资诈骗案一审开庭,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3亿余元

原标题:“国金宝”涉嫌集资诈骗案一审开庭,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3亿余元

摘要:为谋取非法利益,银河惠理公司采用虚构借款人、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6.8%-21%的年化收益,通过签订电子借款合同的方式向27万余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1亿元。

“国金宝”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集资诈骗一案今天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上海银河惠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被告人胡百胜、董忠阳、陈建三、江峻均到庭参加诉讼。

2014年8月,胡百胜设立了银河惠理公司并开发“国金宝”网络借贷平台。此后,董忠阳、陈建三相继受让并实际控制银河惠理公司及“国金宝”平台。为谋取非法利益,银河惠理公司采用虚构借款人、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6.8%-21%的年化收益,通过签订电子借款合同的方式向27万余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1亿元。至案发,未兑付4.96万余名被害人本金33.03亿元。在非法集资过程中,胡百胜、董忠阳、陈建三先后非法募集14.94亿元、64.96亿元、18.95亿元,未兑付本金分别为5.11亿元、21.21亿元、5.53亿元。江峻于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担任银河惠理公司首席运营官,负责“国金宝”平台的运营、推广、技术、人事行政等,参与非法募集40.83亿元,未兑付本金10.81亿元。

案发后,陈建三、江峻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本案将择日宣判。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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